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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
2017-12-27

一年来,我局以十八届四中全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辽宁省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行政执法检查方案》及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按照“改革创新、稳定增长、改善民生、依法治市”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构建长效机制,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力保行政行为规范,实现了行政行为无过错,在加强依法行政和提高综合素质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年工作基本情况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局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明确了主要负责人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加强教育培训等手段,不断强化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简除烦疴,禁查非法。结合部门实际,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通过落实考核方案,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能够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根据阜新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2017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安排,以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为契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12331守护食品药品安全主题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周、药品安全用药月、创建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主题宣传日等活动中普法、释法,组织对全局领导干部进行法治理论培训,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作用。促使全局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时刻牢记职权法定,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做到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一切工作从保护人民权益出发。

3.优化行政审批流程。针对不同的许可分类,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服务许可分类操作规范,统一许可标准,规范许可流程,实现审批过程中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防止因滥用权利而随意降低标准、不执行标准等行为的发生。依法对行政审批监督,确保了行政审批依法、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在受理窗口设置了申请材料的范本,方便申请人查阅,在局政务网站上及时更新审批依据、条件、流程等信息,并在外网审批系统中开通了申报材料预审功能,有效减少了企业因审批材料不全而往返大厅的次数,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保证第一次接待相对人的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相关事项,负责相应接待咨询工作,坚决杜绝因相互推诿而给相对人办事带来的不必要麻烦。

4.推广双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阜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开展双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采用宽审批、严监管的理念,按照确定的随机抽查事项,在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对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单位进行抽查。建立了保障随机抽查结果全部及时公开的有效机制,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和执法效率。尝试建立执法过程全记录机制,探索执法过程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的有效办法。

5.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配合市法制办对我局牵头制定的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尝试建立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常态机制。

6.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学习、落实《阜新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则》,重新修订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等制度,探索法律顾问、专家和公众的参与、反馈机制,着力保证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召开了我市小作坊禁止经营目录制定研讨会议,邀请有关专家对进行有关禁止目录提出建议,优化决策程序。

7.强化法制审核。严格按照《阜新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则》的要求,制定《阜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规定》,落实阜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中关于对执法案卷进行法制审核的规定,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及涉企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前,均经过法制审核,法制审核意见入卷留存,确保规范存档。

8.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探索对局法律顾问的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更好的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升决策效能。

9.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和执法程序。对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处罚程序、强制措施及自由裁量基准等内容进行补充、细化、完善,制定修订我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执法制度,对全局所有一般程序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规定,对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到处罚全过程进行规范,探索配备执法记录仪等手段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10.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注重发挥民心网、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31投诉举报电话在解决百姓诉求、解答问题咨询、解读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作用,加大对百姓投诉举报、舆情监测数据的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力度,力求高效快捷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11.加强内部权力监督、制约。探索建立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督办、行政执法纪律检查、执法责任及过错追究、行政执法评价等工作办法,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尝试考核、评估各执法行为对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实际效果,并据此优化、调整相应执法行为,提升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12.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将复议、诉讼能力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加强复议和诉讼工作人员的配备,积极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工作,加强对复议、诉讼理论知识和司法实践的培训,组织有关人员旁听法院案件审理。

13.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保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网上公开的基础上,逐步推进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决策事项等信息公开。

14.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市局年度计划,将法制宣传培训作为重点工作。结合本系统新制定、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际情况,针对行政处罚程序与文书制作规范,违法事实认定、法律与证据适用规则,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应对,行政裁量基准与适用等方面进行专题培训。在中央补助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培训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通过行风热线及局网站等载体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知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15.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制定《阜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市法制办的工作部署,坚持以更新观念和创新思路为引领,按照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要求,创新监管理念,转变监管方式,打造监管工作新的格局。一是树立了依法监管的理念。在工作中严格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内容和程序一丝不苟地执法,不允许不作为,更不允许滥作为,确保依法行政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可逾越的“红线”。二是树立了监管与服务并重的理念。按照“以监督为中心,监督、帮服、促进相结合”的思路,在监管中强化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监管,通过了解行政相对人需求、帮助解决困难、提高管理水平,在监管和服务中实现互动和共赢。三是树立了规范与处罚并举的理念。按照“四不两直”的方法,不断加大飞行检查的力度和频次,把宣传、培训、指导、严格检查结合起来,通过指导、帮扶、告诫,强化企业自律意识,预防、避免企业违法违规,发现违法行为,视情节和后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既严厉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也进一步规范了阜新食品药品市场的生产经营环境。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半年工作措施

1.基层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能力不足。在受理基层单位行政复议案件、案卷评查和法制考核过程中,发现部分行政执法人员证据意识不强,用证据将调查事实固定为法律事实的能力不强,个别执法单位甚至出现仅电话回复举报人,未留存电话录音,无法证明回复情况而被复议的情况。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将通过开展案卷展评交流,加强法制培训等手段,不断促使执法人员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强化依法履行能力,提升法律素养,把行政复议、应诉作为检验行政执法工作的标尺,让执法人员在行使每一项权力,履行每一项职能时,都要以行为依据、工作方式和工作结果能否经得起复议、诉讼程序的检验作为行政行为正确与否的标准,通过执法监督手段提前发现不足。

2.在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与落实国家食药监总局“四个最严”监管要求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点。要充分理解优化营商环境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进一步扭转以往重监管、轻服务,重处罚、轻指导,重审批、轻管控的工作局面,努力把全局同志的思想统一到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具体工作要求中来。通过宽审批、严监管,实现我市食品药品领域推进放管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改革目标,落实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监管职责。在执法过程中,更加注重指导、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手段,把处罚和指导服务结合起来,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监管,弱化以往将行政处罚作为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主要手段的做法,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入手,防微杜渐,使企业主动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阜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7日   

市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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